河南广电·大象新闻记者 雷刚 通讯员 张文明
为有效震慑酒醉驾交通违法行为,日前,平舆交警曝光一批在“秋收”农忙期间查获的酒醉驾典型案例。
2023年10月8日20时43分许,张某驾驶豫Q689**小型普通客车,沿平舆县庙十路由东向西行驶至1公里附近时,实施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平舆县公安局巡逻民警当场查获。根据驻马店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驻)公(物)鉴(乙醇)字[2023]1849号检验报告,鉴定结论:张某血样中的乙醇含量为219.47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已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张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23年10月10日14时21分许,闫某驾驶豫QPK6**小型轿车,沿平舆县城高闫路由南向北行驶至高闫路2公里附近时,实施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平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根据驻马店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驻)公(物)鉴(乙醇)字[2023]1855号检测报告,鉴定结论:闫某血样中的乙醇含量为108.13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已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闫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23年10月15日23时50分许,郭某驾驶豫Q157**小型普通客车,沿平舆县城西塔寺街由东向西行驶至西塔寺街西段附近时,实施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平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根据驻马店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驻)公(物)鉴(乙醇)字[2023]1889号检测报告,鉴定结论:郭某血样中的乙醇含量为101.55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已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郭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23年10月16日05时45分许,邢某某驾驶豫QSK8**小型普通客车,沿新淅线330省道由东向西行驶至45公里附近时,实施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平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根据驻马店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驻)公(物)鉴(乙醇)字[2023]1890号检测报告,鉴定结论:邢某某血样中的乙醇含量为126.62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已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邢某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平舆交警提醒:酒驾醉驾是违法犯罪行为,极易导致交通事故,严重危害自身与他人安全。广大驾驶人要时刻牢记红线、守住底线,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编审:彭艳
秋收期间被抓现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