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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好刑罚执行“最后一公里”——新蔡县人民检察院开展专项监督确保判处实刑罪犯依法收押

河南广电·大象新闻记者 黄向阳 通讯员 朱焕杰

“在你们的监督下,冯某终于被关进去服刑了。”日前,河南省新蔡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接到了李某打来的电话。

李某是一起交通肇事案被害人的近亲属。4月,李某向新蔡县人民检察院反映,冯某因犯交通肇事罪于2022年12月20日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其没有进行赔偿,也没有被收监服刑,申请检察机关监督。

经调查,李某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4月7日,该院向执行机关发出检察意见书,建议及时对冯某收监执行。4月16日,执行机关回复:冯某已被收监执行。

辖区内是否还存在类似审前未羁押判实刑未及时收监的罪犯呢?该院决定开展未收监集中清理专项检察活动。新蔡县人民检察院与法院沟通,并对看守所在押人员进行核对,梳理、摸清疫情以来所有审前未羁押判实刑未收监罪犯的底数,做到未收监执行罪犯的底数清、情况明,数据真实准确。同时,该院还对审判机关是否及时交付执行进行了调查核实,发现未被收监执行的罪犯有155名,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导致未及时收监,也有监管场所以被告人、罪犯患有疾病为由不愿收押、通知不到本人等原因。

4月20日,针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该院向公安机关送达检察建议书,建议继续排查辖区内审前未羁押被判处徒刑和拘役实刑、未暂予监外执行、撤销缓刑等未收监执行的罪犯人数,并建立台账;加大收监执行力度,对于逃匿或者下落不明的罪犯采取网上通缉;建立常态化刑事执行工作机制。

公安机关高度重视,按照检察建议要求对未收监人数逐一核查,并对审前未羁押判实刑未收监的原因进行逐项分析,建立工作台账。

“在‘减存量’的同时,我们注重‘控增量’。目前,已收押罪犯91人,其他未收押罪犯正陆续执行中。”公安机关在回复检察建议时表示。

“检察机关刑事执行监督工作要体现在全流程、各环节,特别是守好刑罚执行‘最后一公里’。”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梁淑萍深有感触地说。

编审:卢超峰

责编:张建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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