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损害黄河生态环境资源的犯罪行为,不法分子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还应当为受损的生态环境资源承担赔偿责任……”
在审查起诉张某某、杨某某等5人非法采砂案的过程中,郑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办案检察官研究后认为,该案发生在黄河流域,河砂是保护黄河河床稳定和水流动态平衡不可缺少的铺盖层和保护层,也是国家所有的宝贵矿产资源。在黄河河道非法采砂不但严重影响河势稳定、危害堤防安全,还会使黄河湿地生态环境遭受损害,张某某、杨某某等5人的行为已损害了国家和公共利益。
针对案件情况,郑州铁路运输检察院迅速启动“刑事+公益诉讼”检察一体化办案模式,实行一案双查,双管齐下、同向发力,既加强刑事检察监督惩治违法犯罪,又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一方面,针对本案涉案人员黄某属于缓刑考验期内非法采矿,拒不供述其非法采矿行为,张某某等人到案后再次翻供,以及案件存在禁采区认定证据不足、涉案被封砂土可能已被处置等问题,承办检察官积极履职,多次与公安机关沟通,列出详细具体的补查提纲,引导公安机关补充关键证据,完善证据链条,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

同时,针对非法采砂行为致河道行洪安全受损,危害矿产资源、生态环境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可能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问题。公益诉讼部门启动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审查程序,进一步核实受损的生态环境资源情况,了解非法采砂活动的地点、手段、形成的采砂坑、采砂地点周边水文条件等情况,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