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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撞上汽车觉得是小事溜了 交警:发生事故肇事逃逸都是大事

大象新闻记者 李玮/文 视频 刘鑫/剪辑

55日,新密李女士将一面 “人民交警为人民 事大事小皆用心”的锦旗送到交警大队,感谢交警破获电动车剐蹭自己轿车后逃逸的“小事”。民警说:“群众的小事,就是我们的大事”。

41713时,新密市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常晓宁接到李女士报警称,自己的轿车停在新华路圣巴伦男装门前的车辆被人剐蹭损坏,肇事者已经逃逸。接到报警后,常晓宁带领近贾宗涛立即赶到现场对周边群众进行走访,查看周边店铺的视频监控和卡口监控发现,12时许,一名穿着印有某电器工作服的男子驾驶一辆灰色电动车,由南向北行驶到新华路时,与李女士头南尾北停放的小轿车发生剐蹭后离开了现场。民警根据电动车主体貌特征,车身颜色以及身穿的工作服进行细致排查。

19日下午,当民警走访排查到新华路北段这家电器维修院内时,发现有辆电动车与肇事车辆相似,车身有碰撞痕迹。民警立即向维修负责人打听该电动车车主,并让负责人通知车主蔡某到交警队接受处理。

经询问,蔡某主动承认骑行电动车经过李女士车辆时不小心剐蹭的事情,“当时以为这是小事,就跑了。”最终,蔡某赔偿李女士车辆损坏修理费,民警对蔡某批评教育并处以500元罚款。

本来没抱希望的李女士,见民警们为她的这一点小事很用心,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线索提供 申建中 樊银会)

责编:周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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