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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永城:关掉“美颜”生鲜灯 确保节日食品安全

近日,永城市人民检察院干警在对高庄镇农贸市场就生鲜灯问题整改进行回访时,恰遇河南省人大代表、永城市高庄镇党委书记蒋靖山在农贸市场调研工作。见到检察干警回访生鲜灯问题,蒋靖山代表激动地说:“你们检察院工作踏实,能够细心敏锐地捕捉到民生问题,为消费者着想,解决了长期以来存在的生鲜灯问题,加大了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切实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为检察院深入细致的工作态度和一心为消费者着想的敬业精神点赞!”

 

临近春节,河南永城市民在肉类销售点选购肉品的顾客惊喜发现,平日里令人眼花缭乱的生鲜灯已经悄然消失,取而代之的是发着自然色灯光的灯具。“没有了生鲜灯的照射,可以更好还原食物的真实颜色,肉品的新鲜程度我们一眼就能看出,再也不会被灯光所误导”。正在选购肉品的王老太高兴地向办案检察官说道。这一变化源于永城市检察院组织开展的生鲜灯违规治理专项活动。

 

临近年关,大家对肉品的购买量大大增加,以往就有不少因为食用了不新鲜的食物导致生病的例子,最近永城市人民检察院开展的这项生鲜灯专项治理,让不新鲜的食物无处遁形,老百姓买得放心,吃得放心,获得了大家的一致好评。

 

2024新年伊始,永城市检察院干警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管理职责的过程中发现一些商场生鲜摊位使用的照明设施光源颜色过于鲜艳,在彩色灯光的“美颜”下,掩盖了食品的真实色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消费者对食品新鲜度的辨识,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不利于公平市场竞争环境的形成,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食品安全关乎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更好地规范市场生鲜灯使用情况,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2024年1月10日,永城市检察院决定对此立案调查。带着这一问题线索,检察干警陆续走访了东城区妫汭市集、先帅新天地、金博大、顺和镇华丽港购物广场、西城区爱尚生鲜超市等多家大型购物场所,发现上述经营者大多存在违规使用生鲜灯的情形。走访发现,商家使用的生鲜灯多为红色或者粉红色,发出的光源照射在待售肉品上,使肉质看起来显得红润有光泽,更易获得消费者的青睐。不少消费者就是被灯光下的假象所欺骗,买回家的肉品较之前选购时显得黯淡无光,仿佛“卸了妆”。

2023年12月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生效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了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同时第三十八条规定了销售者违反相关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予以监督管理。上述销售者的行为显然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永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监督管理主管部门怠于履行相关职责,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处于受损害状态。

2024年1月15日,永城市检察院根据上述规定,向永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严格依照相关规定,认真依法履行职责,认真落实好违规使用生鲜灯的整改工作,堵塞监管漏洞,严守食品安全关,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加大宣传力度,杜绝违规使用生鲜灯,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2024年1月16日,永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组织人员到相关场所开展实地调查,发现检察建议书指出的问题属实,立即召开了市场动态管理协调会,通报了永城市人民检察院有关治理生鲜灯的意见和食品市场生鲜灯使用情况的调查结果。依据该《检察建议书》,迅速制定出台《责令整改通知书》,并在第一时间向全市所有农贸市场、大型食品商超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4800余份,按照具体人员分工抓好督促落实,要求经营者限期整改到位。

“食品安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是关系重大的民生问题。2024年,永城市检察院将以此次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继续坚持人民至上理念,充分发挥公益诉讼监督职能,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的小事,严守食品安全关,守护好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永城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亚东说。

检察官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商超选购肉类等制品时,一定要留意商家是否使用生鲜灯照明,遇到使用生鲜灯的情况时,要提高分辨意识,可以将肉品拿至自然灯光下观察,避免买到不新鲜或不合格的肉制品。通讯员:胡仲宇

编辑:樊焱鑫

制片人:武彩霞

主管总监:张焱

 

责编:武彩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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