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
2025年度一般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教师发展中心,市直各学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2025年度一般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教科〔2025〕52号)文件精神,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积极组织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各区教师发展中心负责辖区内的课题审核、汇总及报送,市直各学校负责本单位的课题审核及汇总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各区名额见立项申报指标配额(附件),市直学校每校限1项。市教师发展中心将组织初评,并根据省限额择优推荐参加河南省课题立项评审。
二、申报条件
(一)课题申请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了解并能够遵守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教科规划办”)有关管理规定;有负责教育科研工作的职能部门和完善的科研管理制度;能够提供开展课题研究的必要条件,支持课题组开展研究并承诺信誉保证。
(二)课题申请人(主持人)须符合以下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较高的政治素养;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者,须具有中小学一级专业技术职称并由2名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
(三)作为课题主持人本年度只能申报一项省教育科学规划一般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省教育科学规划其他课题的申请;作为课题组成员同年度只能参与一项省教育科学规划一般课题的申请;已主持或参与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未结项者不能申报;2024年结项的省教育科学规划一般课题主持人不参与本年度课题申报;承担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撤项不满三年的课题主持人不得申报;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作为课题主持人申报。
(四)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题的各级各类课题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课题与已承担课题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
三、课题管理
(一)省教科规划办对所有申报课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课题由专家依据《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 2025 年度一般课题设计论证活页》进行匿名评审。
(二)获准立项的课题需在1-2 年内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算起,延期结项或课题组人员调整需报省教科规划办批准。课题主持人应依据有关要求,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课题承担单位应履行承诺,保证科研信誉。
(三)课题研究的最终成果由省教科规划办组织鉴定,鉴定通过者予以结项并公布。课题所有研究成果,包括阶段性成果、最终成果等发表或出版时,均须独家注明“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 2025 年度一般课题(课题名称)成果(课题批准号)”字样。
四、课题申报
课题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填写《申请书》,加盖单位公章,经各区或市直各学校审核后,把《活页》及加盖公章的《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 2025 年度一般课题申报数据汇总表》、《申请书》各 1 份于 3 月 20 日上午送至市教师发展中心402室。
联系人:张炜 63913070
报送地址:洛阳市聂潘路22号洛阳市教师发展中心402室
2025年3月3日
来源:洛阳市教育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