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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州下发暂停以会议、授课等方式开展营销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各工作组(专 班),各相关单位:

为减少因人员集聚而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保障全市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省、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决定自即日起暂停以会议、授课等聚集方式开展的各类营销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暂停范围

全市范围内以销售产品和服务为目的的各类健康讲座、养生保健、产品推介和会议促销等聚集性活动。各类经营主体利用宾馆、酒店、小区、居民楼商铺、活动室等场所组织开展的聚集性营销活动。

二、暂停时间

线下营销活动恢复时间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通知或公告为准。

三、重点对象

各类直销企业、直销分支机构及直销门店;经营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化妆品、养生保健服务等销售、服务商。

四、有关要求

(一)严格排查管控。各乡镇(街道)、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市场监管、商务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发挥行业监管责任,及时广泛开展宣传,引导各类营销活动转至线上开展;要积极与会销活动组织者进行联系,引导经营者暂停会销现场活动;要全面排查辖区内宾馆、酒店、社区商铺、活动室等会销举办主要场所,如发现辖区内经营者通过健康讲座、培训、召开会议、聚众式有奖销售等形式组织会销经营,要立即责令取消相关活动。

(二)强化服务保障。积极为企业纾困解难,指导并帮助其 将经营活动转至线上开展。针对线上销售过程中容易出现的虚假宣传、违法广告、销售不合格产品、无证无照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妥善处理好相关投诉举报,规范市场秩序。

(三)压实主体责任。凡在禁令解除前,未按要求举办聚集性活动的,一经核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将给予严厉查处;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涉事单位及个人承担;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查办。

欢迎全市广大人民群众踊跃举报疫情期间线下营销的各类活动。

举报电话:0375-6051167、6051169。

 

汝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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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潘川莉)

责编:刘占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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