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浚县法院:合同纠纷拒还款 高铁出行受限忙履行

大象新闻·映象网记者 王东红 实习生 李梦霞 通讯员 邢晓静

2020年12月26日,浚县法院执行局快执快结一起合同纠纷案件。

被执行人王乙承诺帮助申请执行人王甲销售化妆品,王甲向王乙支付保证金15000元,王乙收到保证金后未按照约定帮助王甲销售化妆品,王甲多次催要,要求王乙退回保证金,王乙退还5000元后下余10000元不再支付。王甲无奈将其诉至浚县人民法院,经法院判决王乙返还王甲10000元。判决生效后,王乙未履行义务,王甲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和线下查控未发现王乙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干警得知王乙在武汉打工,多次电话联系其督促履行义务,王乙不置可否。执行干警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限制高消费予以惩戒。王乙出行购买高铁票不能,意识到拒不还款的严重性,便委托其父亲来到浚县法院代其履行了义务,该案顺利执结。

大象新闻·映象网编辑 刘天娇

责编:刘天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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