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映象网 记者 杨增强 通讯员 王祖雨
“民警同志,我托人办理公租房被骗了。”2020年12月13日,漯河市源汇公安分局空冢郭派出所接到辖区姚女士报案,称自己找人办理公租房被骗18000元钱。
接到报案后,空冢郭派出所民警立即展开侦查。2020年9月初,姚女士在一社交App上看到有人发消息称可以通过内部关系代办公租房。姚女士正想申请一套公租房,于是便通过微信认识了闫某。
9月15日,姚女士与闫某通过电话取得联系,咨询办理公租房相关事宜。闫某称自己认识申请公租房内部工作人员,可以走捷径为姚女士快速申请到公租房,如果姚女士确定要办理,可以先交300元定金。姚女士没多想,就通过微信给闫某转了300元。第二天闫某拿着委托协议到找到姚女士,称整个办理费用需要18000元,如果办不下来,可以全额退款,双方签有协议,让姚女士完成可以放心。姚女士当场又给闫某转了10000元,之后闫某又以需要“打点关系”等各种理由分别向姚女士索要2000元和1700元。
后来,姚女士多次给闫某打电话询问公租房申请进展情况,闫某请姚女士放心,过完国庆节就可以选房了。眼看到了约定的选房日期,闫某便为姚女士制作了一张假的选房卡在10月10日交给了姚女士,并让姚女士把余下的4000元钱打到了自己的账户上,后来姚女士去了外地。
12月初姚女士回到漯河,在去挑选公租房时,被工作人员告知系统中没有姚女士的信息,且姚女士所持的选房卡为假冒选房卡,姚女士这才认识到这一切原来是闫某设的一个骗局。当姚女士再次与闫某联系时,闫某再也不接听她的电话。12月13日,姚女士来到了空冢郭派出所报案。
经办案民警调查走访,很快掌握到了犯罪嫌疑人闫某的行踪,迫于警方的压力,1月3日闫某来到空冢郭派出所投案自首。据闫某交代,由于自己手头不宽裕,急着捞钱,想起曾经陪别人一起办理过公租房业务,知道点儿中间的流程,于是便在网上发布虚假信息,想着以帮人申请公租房为由骗点钱供自己挥霍。
目前,闫某已被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大象新闻·映象网编辑 王庆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