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长制”是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的有效举措。“路长制”工作开展以来,淇县创新“路长制”管理模式,把延伸路管触角、明确联络人员、组建工作专班、确定交通路口责任单位,融入到“路长制”管理模式中,把城市精细管理要求和责任落实到“最后一米”“最后一人”,真正实现了“路全管、路联管、路共管、路长管”,也形成了“路长制”到“路长治”的延伸管理体系。
延伸路管触角,实现“路全管”。在原14条主次干道基础上,进一步延伸主干末梢,对14条主次干道相连的126条小街小巷进行责任“划分”,确定“分路长”,实现了“路长”全覆盖。同时,先后制定出台了《淇县城市精细化管理路长制实施方案(试行)》(淇联创〔2019〕4号)等系列文件,要求“分路长”均有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并成立辖区路段管理专门班子,对路段路面、空间立面、市政设施等进行全方位管理,确保管辖路段干净、整洁、安全、有序、美观。
明确联络人员,实现“路联管”。淇县从县委、人大、政府、政协机关中抽调14名正科级干部担任路长联络人,协助县级路长、副路长对“路长制”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和落实,统筹做好县级路长、副路长集中巡查工作的沟通协调,指导分路长和专班组做好“路长制”工作,协调处置分路长和专班组反映的复杂事项、问题难题,并落实好县级路长、副路长交办的其它工作,从而形成了纵横联络、以上率下的“路联管”格局,也有效破解了沟通不顺畅、衔接有障碍的问题。
组建工作专班,实现“路共管”。从城管、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抽调专人,组成14个“路长制”专班组,每个专班组至少由一名城管、一名市场监管、一名公安人员组成,并在城管、市场监管部门中确定一名副科级干部任组长,充分发挥城管、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职能作用,指导路段责任单位开展“路长制”工作,对所属道路进行日常巡查,及时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路长联络人交办的“路长制”路段责任单位反映的问题,及时协调处置。确定31个文明单位为31个主要路口责任单位,要求每个路口至少4名文明志愿者,按照相关工作标准,协助交警开展文明交通活动。通过专班组与责任路段分路长、路口责任单位等相互协调、相互监督、相互竞争,形成了工作合力,实现了“路共管”。
建立长效机制,实现“路长管”。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在主要干道两侧设立“路长制”公示牌,对路长、分路长、专班组成员姓名、职务、联系电话、职责等信息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群众发现道路安全隐患、公共设施损坏、路面污染、门前“四包二保”等问题,均能拨打公示电话反映,专班组可在第一时间进行调度处理。建立协调沟通机制。实行“路长制”工作例会制度。路长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路长办公会议,听取县“路长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分路长和相关单位情况汇报;分路长每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安排部署辖区路段的管理工作;建立14个“路长制”工作微信群,随时反馈公路动态、交办路上门前问题,沟通交流工作经验。建立督查通报制度。县“六城联创”办、县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等部门组成联合调研评价组,适时采取明察暗访等形式对各责任路段履职尽责情况进行调研评价,并将调研评价结果纳入文明单位创建的重要考核指标;实行“红黑”旗评比等制度,建立赏罚分明的奖惩机制,推动“路长制”各项工作高效、有序推进。
淇县创新“路长制”模式以来,先后开展市容市貌专项集中整治行动15次,劝阻违规商户740余家;纠正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1490余起,闯红灯260余起,批评教育非机动车驾驶员、行人3800余人次。占道经营、乱贴乱挂、乱搭乱建、乱倒乱放等不文明行为得到有效管控,全县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规范长效的“路长制”工作机制已经初步成形。
来源:“六城联创”工作群
法律顾问:河南豫声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