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记者 魏广宝 通讯员 王晶雅/文图
近日,西峡法院五里桥法庭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将审判庭搬到当事人家中,就地审理一起因老年人赡养问题引发的纠纷,保障了老年人的诉讼权益,为老年人提供了诉讼便利,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原告张大娘的儿子前些年因病去世,她与儿媳因遗产问题诉至西峡法院,经调解,儿媳王某自愿承担张大娘的赡养义务,每月支付原告1000元赡养费,张大娘则将自己继承的遗产一部分留给孙子、孙女。然而,王某在履行了一段时间后,张大娘认为儿媳已经改嫁,且王某对其照顾不周,故要求儿媳将赡养费一次性付清,自己雇人照看。双方协商无果后,老人将王某诉至法院。
五里桥法庭法官张啸宇接到案件后,为了了解老人的真实想法,第一时间联系张大娘,并及时与村干部沟通,进行实地调查调解,但因老人态度坚决,调解一直没有理想的结果。考虑到张大娘已经75岁高龄,行动不便,到庭参加诉讼较为困难,张啸宇当即启用西峡法院适老诉讼服务机制,带上国徽、法槌、打印机、笔记本电脑等,和书记员一起到张大娘家中,搭建简易的庭审现场,巡回审理该案。
庭审中,法官采用“慢语速、多确认”的适老审理模式,耐心倾听双方当事人的陈述,认真梳理双方提交的证据材料。通过审理,法官发现老人担忧的是儿媳已经改嫁,而自己已丧失生活能力,晚年生活无法保障。而儿媳则认为此前已经约定了赡养方式,就应该按照约定进行。找到纠纷症结后,张啸宇分别与双方进行“背对背”调解,为她们提出合适的调解方案。目前,双方已经基本达成调解意向,具体调解意见正在进一步商讨中。
这场在农家院落开展的庭审,生动展现了新时代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担当。司法实践中,法官从“坐堂问案”到“上门开庭”“送法下乡”,从当事人“走进来”到法官“走出去”,一来一往间,体现出了司法的温度,提升了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编审:赵勇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