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客户端
搜索
消息
发布

一场“双向奔赴”的执行和解

大象新闻记者 魏广宝 通讯员 王萌/文图

“小杨啊,我得好好谢谢你,这事儿多亏了你的用心才解决了,否则,我肯定也要申请强制执行,这会儿肯定还僵持着呢!”近日,在社旗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刘某带着10万元现金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并向执行法官杨一鹤连声道谢。这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圆满化解,既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又避免了矛盾升级,实现了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的“双向奔赴”。

2019年7月,李某从刘某处购买房屋一处,后因无法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等问题诉至社旗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双方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被告刘某返还原告李某18万元购房款,原告返还涉案房屋。判决生效后,被告刘某未按期履行还款义务,李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杨一鹤发现案情并不复杂,但双方抵触情绪严重,均以对方未履行义务为由拒绝让步——李某未腾房,刘某拒返款,矛盾尖锐。为防止激化矛盾,执行法官并未简单采取强制措施,决定采取“分步调解法”以打开双方心结。一方面,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刘某释明拒不履行的严重法律后果,并消除其对判决的疑虑;另一方面从情理出发,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相互理解,疏解双方对立情绪。最终,在执行法官多次沟通协调下,双方达成一致和解意见,刘某当场支付10万元并约定余款期限,李某亦腾空房屋并完成了钥匙交付。至此,该案顺利和解,才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执行和解作为一种重要的纠纷化解手段,允许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协商履行方案,经法院确认后终结执行,既能够实质化解矛盾,减少衍生纠纷,还可以实现权益平衡,保障履行可行性,提高执行效率。下一步,社旗法院将继续坚持“司法为民”理念,灵活运用强制措施与温情调解,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编审:赵勇生】

责编:侯亚飞

评论1文明上网理性发言,请遵守《新闻评论服务协议》
小蚂蚁的象伙伴
0

判决生效三年才执行?效率待提升

查看全部1条评论

大象新闻

TA的热门作品
    大象热搜
    换一换
      0
      0

      关于我们

      常见问题

      • 登录注册
      • 帐号密码

      服务

      • 客服中心
      • 新闻中心

      扫一扫下载大象客户端

      中国河南广播电视台版权所有 豫ICP备18015758号-8 豫新网备[2006]51号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5046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1605124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河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站不良信息举报邮箱:jubao@hnr.cn举报电话:0371-65889876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花路18号 邮编450008

      首页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