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客户端
搜索
消息
发布

从“侥幸酒驾”到“暴力抗法” 他换来沉重代价

大象新闻记者 魏广宝 通讯员 聂传青 刘学/文图

在交通安全日益受重视的当下,酒驾已是人人喊打的违法行为。可总有人以身试法,甚至在交警执法时暴力抗拒,把自己推向更严重的法律深渊。近日,内乡县就发生了这样一起令人咋舌的案件,范某酒后驾驶电动三轮车被查,竟暴力阻碍执法,而他也为这顿“酒劲上头”的操作,付出了惨痛代价。

2024年5月,范某酒后驾驶电动三轮车,行驶至内乡县宛西中等专业学校路段时,被正在巡逻的内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查获。面对交警的检查,范某情绪激动,拒不配合,撕扯执勤民、辅警并扯摔民、辅警随身佩戴的对讲机、执法记录仪等警用装备。在制止过程中,一执勤民警右手、左腿关节处受伤。随后,警方依法对范某进行了抽血送检,检测结果显示,其血液中酒精成分含量高达118.84mg/100ml,已达到醉酒驾驶标准。经公安局物证鉴定室鉴定,受伤民警的伤情为轻微伤。

事发后,或许是意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2024年5月19日,被告人范某主动到内乡县公安局投案,并如实供述了其犯罪事实。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范某对自己的行为表示深刻悔悟,并于2024年8月16日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内乡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范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法院予以支持。综合考虑本案的各种情节,范某案发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其认罪认罚,依法也可以从宽处理。此外,范某因本次妨害公务行为被行政拘留十日,依法予以折抵刑期。最终,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范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编审:赵勇生】

责编:侯亚飞

评论1文明上网理性发言,请遵守《新闻评论服务协议》
小蚂蚁的象伙伴
0

暴力抗法真是糊涂,法律尊严不容挑衅

查看全部1条评论

大象新闻

TA的热门作品
    大象热搜
    换一换
      0
      0

      关于我们

      常见问题

      • 登录注册
      • 帐号密码

      服务

      • 客服中心
      • 新闻中心

      扫一扫下载大象客户端

      中国河南广播电视台版权所有 豫ICP备18015758号-8 豫新网备[2006]51号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5046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1605124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河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站不良信息举报邮箱:jubao@hnr.cn举报电话:0371-65889876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花路18号 邮编450008

      首页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