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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往“执”前!11天,“纸上权利”兑现“真金白银”

大象新闻记者 赵明 通讯员 陈慧丽

“感谢法官不辞辛苦,帮我们公司要回执行款。”4月15日,申请执行人融盛财保公司相关负责人向执行法官贾晓曼团队再三道谢。这是孟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局以开展“攻坚克难,集中执行”活动为契机,圆满执行完毕一起追偿权纠纷案件的范例。该案件从执行立案到执行完毕,仅用11天即真正实现了“纸上权利”兑现成“真金白银”。

“限被告王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给付原告融盛财保公司保险代偿款418000元、公估费18927元;焦作某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这是之前融盛财保申请执行王某、焦作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孟州市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然而,判决生效后,王某、焦作某公司并未按上述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于是,融盛财保向孟州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24年3月19日,孟州市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该院贾晓曼执行团队首先查询了被执行人名下财产情况,冻结了其名下的银行卡和网络资金账户。随后,该团队多次联系被执行人,对被执行人做思想工作,希望通过释法明理,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但迟迟得不到其回应。

“被执行人王某:因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也未按期报告名下财产情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决定对你拘留十五日!”4月3日早上6时,在该院执行局开展的“攻坚克难,集中执行”活动中,执行团队到被执行人家中将其拘传至执行局时,向其发出处罚预警通告。

很快王某积极筹措资金一次性支付了全部执行款。该案件从执行立案到执行完毕,用时仅仅11天,这次有效执行,也真正实现了“纸上权利”兑现“真金白银”。

该案件执行法官贾晓曼说,“我们‘先礼后兵’,切实将教育性与惩戒性相结合,不仅体现了法院工作的‘刚柔并济’,有力捍卫了司法权威,也切实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编审:叶琼

责编:叶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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