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记者 赵明 通讯员 陈慧丽
2月20日,孟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多措并举,成功执行了两起案件,兑现了胜诉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案例1:詹某与王某签订教育培训合同,合同载明詹某在王某处报名学习并进行备考,詹某按合同约定向王某支付了培训费,但王某并未按约定对詹某进行培训,导致詹某考试失利。詹某遂将王某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王某需向詹某退还教育服务费及违约金。但王某拒不履行调解书内容,詹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王某以各种理由百般推脱。对此,贾晓曼执行团队先是冻结了王某名下账户资金,又将其列入限制高消费人员名单。但王某不为所动,仍采取各种方式躲避执行干警。经过摸排,执行干警到王某家中进行调查走访,发现王某有履行能力。对此,贾晓曼团队向王某说明了拒不执行的后果,最后,王某将教育服务费及违约金一次性缴清,该案件执行完毕。
案例2:被执行人乔某在某银行处贷得20万元,其前妻作为担保人提供担保。该贷款逾期后,银行将乔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乔某应向银行支付20万元贷款的本金及利息。进入执行程序后,李战辉执行团队第一时间对乔某进行财产查询,冻结其银行卡及网银等资金,并对其采取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列入限制高消费名单。但乔某认为其与前妻离婚时只对20万元贷款本金有约定,利息未做明确约定。因此,乔某坚持只归还本金,拒不支付利息。对此,李战辉改变思路,从金融借款与民事纠纷入手,向乔某深入普及了两者的区别与联系,最终,乔某当场履行全部本金及利息。
下一步,孟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将在用足用好各类执行措施的前提下,加大释法说理力度,促进案件顺利执行到位。
编审:叶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