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淮滨县2022年“淮抱万家 滨享一夏”电子消费券发放活动方案》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惠企惠民,切实帮助企业及个体消除当前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的影响,现开展淮滨县2022年“淮抱万家 滨享一夏”电子消费券发放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安排
(一)活动资金及来源
电子消费券总金额100万元,由县财政出资,分两批发放。
(二)消费券发放类别
消费券使用和中国银联“云闪付”合作。6月下旬发放首批金额30万元的消费券,主要在县中心城区五大商超消费使用;第二批金额70万元的消费券,主要在相关限上企业消费使用,包括汽车、家电(具)、汽油、餐饮、住宿等。
(三)发放及使用期限
2022年6月27日至2022年8月30日。
(四)适用人群
所有在淮人员(包括外地来淮人员)个人消费。
(五)参与商家范围
首批消费券主要在淮滨县中心城区内大型商超企业(详见附件1)消费使用;第二批消费券主要在相关限上企业(详见附件2)消费使用。
(六)领券及使用方式
用户需在手机上下载“云闪付”APP,注册登录后,进入“云闪付”首页“淮滨县政府消费券”专区,在相应消费券下方查看剩余消费券数量,并在有效期内至淮滨县域内参与促消费活动的实体商家消费结算时,直接扫码核销。
(七)消费券类型及使用标准
1.商超消费券
商超类消费券总金额30万元。消费者在指定商家消费满500元及以上可使用100元消费券,发放400张;消费满200元及以上可使用50元消费券,发放1200张;消费满100元及以上可使用20元消费券,发放5000张;消费满50元及以上可使用10元消费券,发放10000张。
2.家电(具)、汽车消费券
汽车、家电(具)类消费券总金额20万元。其中家电(具)类消费券总金额15万元。消费者在指定商家消费满5000元及以上可使用500元消费券,发放40张;2000元及以上可使用300元消费券,发放100张;消费满1000元及以上可使用200元消费券,发放500张。
消费者在活动期间购买7座(含)以下乘用车,可申领使用汽车消费券。购买汽车单台价格5万元(含)以上—10万元以下的可使用3000元消费券,发放10张,单台价格10万元(含)以上的可使用5000元消费券,发放4张。参与该消费券活动的汽车企业需向商务局提交《承诺函》,保证该消费券用于真实、合法的购车消费,严禁套利行为,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后续需向商务局提交购车人的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复印件、购车发票复印件、车牌照片、交易银行卡照片、云闪付交易截图等。
3.汽油消费券
发放汽油类消费券20万元,消费者在指定商家消费满300元及以上可使用50元消费券,发放800张;200元及以上可使用30元消费券,发放2000张;消费满100元及以上可使用20元消费券,发放5000张。
4.住宿、餐饮消费券
发放住宿、餐饮类消费券30万元,消费者在指定商家消费满500元及以上可使用100元消费券,发放1000张;消费满200元及以上可使用50元消费券,发放2000张;消费满100元及以上可使用20元消费券,发放5000张。
(八)消费券使用规则
每人每期限领四种消费券各1张,数量有限,先到先得;消费券在有效使用期限内可在符合条件的实体商家使用,每次消费仅可使用一张消费券;通过“云闪付”平台领取的电子消费券,可与云闪付促消费活动、实体商家提供的打折优惠活动叠加使用,在活动结束后仍未使用的消费券将收回,视核销情况发放下一批消费券。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县政府成立淮滨县2022年消费券发放活动领导小组,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纪委监委、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县公安局、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统计局、县卫健委、县税务局、县审计局、中国人民银行淮滨县支行等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局长鲁付森任办公室主任。
县纪委监委:负责对消费券的发放及核销进行全程监督。
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负责活动的宣传报道。
县公安局:负责及时办理活动期间内车辆上牌、登记发放车辆行驶证等手续。
县商务局:负责活动总体统筹安排,制定方案,指导各商家按照方案要求开展好各项活动,统计活动成果,解释、协调活动中的有关问题,负责消费券资金绩效评价工作,联合县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淮滨县支行做好消费券资金清算及结算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活动经费保障;联合县商务局、中国人民银行淮滨县支行做好消费券资金清算及结算工作。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市场监管检查,依法打击借机兜售假冒伪劣商品、恶意哄抬物价、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
县统计局:负责提供相关限额以上企业名单。
县卫健委:负责各项活动疫情防控工作的督导指导。
县税务局:负责相关税法政策宣传与解释。
县审计局:负责对消费券的核销进行监管。
中国人民银行淮滨县支行:加强电子平台的技术维护、管理和系统审查,防止出现资金补贴漏洞,严格审核参与企业身份信息并做好服务;负责网点摆放宣传折页、户外投放广告等方式进行活动宣传;联合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做好消费券资金清算及结算工作。
三、资金安全与监管
设立消费券发放专项账户,县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淮滨县支行在活动开始前将专项资金打入专项账户,县财政局、县商务局、中国人民银行淮滨县支行共同监管资金使用情况。
附件1:淮滨县首批发放电子消费券商超企业名单
2:淮滨县第二批发放电子消费券限上企业名单
淮滨县商务局
2022年6月15日
来源:云上淮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