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东方今报记者 龚雪 通讯员 胡婉钰
“感谢潢川县法院为我们企业着想,帮我们解决了实际难题!”潢川县某农贸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紧握着潢川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柏定的手不住地道谢。

近日,潢川县某农贸科技有限公司向潢川县法院送来一面印有“依法调解的践行者 民营企业的好帮手”的锦旗,对立案庭诉前调解团队认真负责、高效解纷、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表示由衷的感谢。
潢川县某农贸科技有限公司因经营周转需要,向潢川县某投资有限公司借款162.07万元,并签订借款合同。后因某农贸科技有限公司到期无力偿还借款,某投资有限公司诉至潢川县法院。
鉴于案情简单明了,为提升案件办理质效,依法促进营商环境健康有序发展,潢川县法院受理本案后,决定进行诉前调解。立案庭诉前调解团队从缓和矛盾、解决问题、最大限度保护企业发展的角度出发,通过摆事实、讲道理及必要的法律释明引导双方消除隔阂、互谅互让,双方最终达成了一致的调解协议,由潢川县某农贸科技有限公司分期分批偿还借款。
下一步,潢川县法院将继续深入贯彻“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通过多种调解方式将涉及市场经济主体纠纷的案件化解于诉前,对于无法诉前调解的“快立、快审、速调、快判”,调解先行,调判结合,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努力营造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司法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