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东方今报记者 龚雪 通讯员 代春晖
赚几个“小钱”,又不直接实施诈骗行为,咋就构成犯罪了呢?
羊山公安提醒您:帮助实施信息网络诈骗,也是犯罪!
当前电信网络诈骗是持续高发的一大根源,是大量“实名不实人”的银行卡被骗子购买后实施诈骗,给警方的追查和打击带来困难。近日,信阳市公安局羊山分局楚王城派出所迅速出击,成功侦破一起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
3月9日9时许,楚王城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一名信阳市商城县籍男子名下多张银行卡涉嫌参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发现这一线索后,楚王城派出所迅速成立研判小组,全面开展调查。通过民警大量工作,最终锁定犯罪嫌疑人刘某的身份。但刘某行踪不定,无固定住所,且近期很可能潜往外地,专班民警遂进一步加大了搜捕力度。最终,于3月11日上午,在商城县某小区内成功将其抓获。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刘某交代了其于2021年11月在上海务工期间,受他人蛊惑和高额利益驱动,将本人办理的多张银行卡、U盾、实名电话卡成套出售给他人,非法获取大额收益的犯罪事实。
目前,刘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