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是林业发展的根本,是国家发展的基础性自然资源,对维护国土生态安全具有重大意义。近年来,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建立了“林长+检察长”工作协作机制,充分发挥公益诉讼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职能作用。
▲ 被采伐林地整改前现场
2022年10月,焦作市中站区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中,发现辖区内存在林木采伐人对更新造林承诺履职不到位,造成被采伐林地没有及时得到补充和有效保护的情况,涉及林地14.6亩。经过调取相关材料、现场勘查、询问责任人等调查取证工作,2022年10月24日,中站区检察院依法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书,建议其积极履职,对没有完成更新造林事项的行为依法处理,督促林木采伐人尽快完成更新造林义务。2022年12月7日,行政主管部门将检察建议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书面回复,回复称:对未完成更新造林任务的林木采伐人已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在2023年4月30日前完成更新造林。
▲ 被采伐林地整改后现场
2023年2月28日,中站区检察院对行政主管部门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进监督。截止到2月底,7个林木采伐人已基本完成更新造林承诺事项,涉及林地10余亩。下一步,中站区检察院将继续督促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职,如期完成全部更新造林承诺事项。
林地资源对涵蓄水源、防风固沙具有重要作用。中站区检察院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积极担当作为,以“检察蓝”守护“生态绿”,为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来源:中站检察
编辑:李国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