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河南广电融媒体记者 于彦鹏 通讯员 张智雪
近日,内黄县人民法院楚旺法庭成功化解一起离婚诉讼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解开了心结,满意而归。
2006年,原告高某与被告李某经人介绍认识,并于同年按农村习俗举行结婚仪式,2013年7月24日登记结婚。2023年4月,高某向内黄县法院起诉,称与李某感情已经彻底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要求离婚。办案法官朱艳钊经过研判案件,认为原被告登记结婚,婚姻关系合法有效,而双方共同生活十几年,生活中虽有不睦,但皆为家庭琐事,并无较大矛盾冲突,有和好的可能。且原告也未能提供相关证据,本着对双方和家庭负责的态度,对原告的离婚诉求不予支持。
判决后朱艳钊向原告高某解释了法院不支持离婚诉求的法律依据,并就原告提出的问题进行了细致的答复,并指出夫妻之间不仅要相互理解,更应学会相互包容。经过一番耐心的思想工作,原告高某表示愿意再给被告李某一次机会,对法院的判决表示理解。
法官办案不是一判了之,而要积极开展判后答疑工作,做到“有疑问、必答复,有答复、必及时”,真正帮助当事人理解法院裁判的公正性、合理性,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